(2024年7月10日韶關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1次會議通過)
根據韶關市機構改革方案的要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的有關規定,韶關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1次會議決定:韶關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財政經濟工作委員會更名為韶關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預算工作委員會;韶關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選舉聯絡人事任免工作委員會更名為韶關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代表工作委員會。韶關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財政經濟工作委員會主任、副主任職務自然免除;韶關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選舉聯絡人事任免工作委員會主任、副主任職務自然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