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命李芳為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
任命歐倩余為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庭庭長;任命陳俊文、劉茜、王華明為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
免去韓文鋒的韶關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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