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0-03-23】 【阅读:次】
落实集团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监督检查落实集团各部门及子公司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指示、决定的情况,集团经营管理人员执行法律法规和集团内控制度的情况。 督查各部门、子公司项目完成情况,项目进度完成情况,对领导交办的具体事项进行督查。 对集团及子公司工作人员在岗情况,办事效率、廉洁自律、不作为等进行效能督查。 协助外派监事会工作,监督集团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加强对公司中层及以下员工行使权力、执行制度的监督检查,对公司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督办。 受理对集团各部门及其员工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来信、举报、控告,受理集团员工不服处分的申诉等工作。 认真开展集团监察工作;协助调查处理集团员工违法违纪的案件。 维护集团员工行使法律规定权利和依法享有的其他权利;制止和纠正损坏集团利益和员工合法权益的不正之风。 对集团及各子公司进行审计监督。 完成市国资委纪检组和集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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